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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生产研发大楼项目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 时间:2013-08-26 14:14
- 来源:中国拟在建项目网
项目名称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生产研发大楼项目设计服务 批复文号 批复单位 招标人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设计 公告内容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生产研发大楼项目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设计方案及其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生产研发大楼项目设计服务
1.2.2 工程位置:广州经济开发区BP-H3地块。
1.2.3 工程范围: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生产研发大楼项目的设计服务,该项目所在地块的总用地面积为1174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5000平方米,设计范围包括各单体工程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建筑智能化、通风、空调、消防、人防、基坑支护、绿色建筑等专业设计及红线范围内的道路、配套管线综合设计、园林绿化设计等投资估算中包含的内容。
1.2.4 规划用地文件:穗城规开地字[2013]102号 。
1.2.5 项目批准文件:备案项目编号110191500010715 。
1.2.6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1484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1863 万元;
1.2.8 招标内容: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设计变更、缺陷责任期的项目全过程设计服务。实行限额设计(即确保工程造价控制在工程费用限额内)。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13年10月,竣工日期为2014年10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可行性研究)。
[注释]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证书: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注释]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交易服务机构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注释]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
[注释]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4.7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广州开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报名,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接受报名时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建设和市政园林局网站上公布的名单为准((网址:http://jh.getdd.gov.cn/bljl.aspx)。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即2013年8月29日至2013年 9月 4日的上午10:00~11:30,下午13:30~15:30,由申请人到广州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1.6企业(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CA USB Key数字证书(咨询电话95105813、020-28866079)。
1.6 资格审核
1.6.1投标报名截止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按照投标资格1.4.1条至1.4.7条核对投标申请人资格情况,如果实质上不符合资格,可以取消其资格。
1.7 现场考察
1.7.1 集合时间: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前往。
1.7.2 集合地点: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前往。
1.8 费用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根据工程项目类别或复杂程度确定工作量,取定相应的工程复杂系数、难度系数和附加系数,如精装修、弱电智能化、园林绿化等专项工程设计工作应分列,单独计算设计费。
1.8.1
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282.89万元(已下浮20%),按本项目工程费11863万元为暂定基数,计算基本设计收费为353.61万元×专业调整系数暂定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暂定1.0×附加调整系数暂定1.0×(1-20%)282.89万元,其中含投标经济补偿费10万元。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设计费计费额暂定为经招标人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最终设计费计费额以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结算价之和为计算基数,结算以招标人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
本项目补偿费从中标单位的设计费中扣除,中标单位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含税金等),其中设计费10万元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3万元;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2万元,给予评审排序第4名的投标人1.5万元;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5名和第6名的投标人0.75万元;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释]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查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和工程复杂程度表。
1.8.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80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注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方案设计阶段的比例。设计费浮动幅度上下浮动不超过20%,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
1.9 工期
1.9.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10 其他事项
1.10.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是。
1.10.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10.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投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自行购买。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10.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10.5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10.6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投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电话:020-87253248
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21号
1.10.7本公告在广州网站及其他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媒体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发改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文本为准。
1.11 招标人
1.11.1名称: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1.11.2邮政编码、地址:510000 广州市先烈东路121号
1.11.3电话(手机)号码:020-87253248
1.11.4传真号码: 020-87253248
1.11.5电子邮箱:/
1.12 招标代理机构
1.12.1名称: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公司
1.12.2邮政编码、地址:510013、广州市流花路85号
1.12.3电话(手机)号码: 020-86673560
1.12.4传真号码: 020-86687589
1.12.5电子邮箱:gdsjlzb@163.com
1.13 交易服务机构
1.13.1名称: 广州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
1.13.2邮政编码、地址: 510730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1.13.3电话(手机)号码: 020-82086706
1.13.4传真号码:/
1.13.5网址:http://www.gzzb.gd.cn
1.14 招标管理机构
1.14.1名称: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1.14.2邮政编码、地址: 510730 广州市萝岗区行政中心凯达楼B栋五楼B516室
1.14.3电话(手机)号码: 020-82116676 82111971
1.14.4传真号码:/
1.14.5网址:
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设计方案及其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生产研发大楼项目设计服务
1.2.2 工程位置:广州经济开发区BP-H3地块。
1.2.3 工程范围: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生产研发大楼项目的设计服务,该项目所在地块的总用地面积为1174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5000平方米,设计范围包括各单体工程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建筑智能化、通风、空调、消防、人防、基坑支护、绿色建筑等专业设计及红线范围内的道路、配套管线综合设计、园林绿化设计等投资估算中包含的内容。
1.2.4 规划用地文件:穗城规开地字[2013]102号 。
1.2.5 项目批准文件:备案项目编号110191500010715 。
1.2.6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1484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1863 万元;
1.2.8 招标内容: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设计变更、缺陷责任期的项目全过程设计服务。实行限额设计(即确保工程造价控制在工程费用限额内)。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13年10月,竣工日期为2014年10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可行性研究)。
[注释]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证书: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注释]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交易服务机构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注释]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
[注释]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4.7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广州开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报名,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接受报名时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建设和市政园林局网站上公布的名单为准((网址:http://jh.getdd.gov.cn/bljl.aspx)。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即2013年8月29日至2013年 9月 4日的上午10:00~11:30,下午13:30~15:30,由申请人到广州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1.6企业(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CA USB Key数字证书(咨询电话95105813、020-28866079)。
1.6 资格审核
1.6.1投标报名截止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按照投标资格1.4.1条至1.4.7条核对投标申请人资格情况,如果实质上不符合资格,可以取消其资格。
1.7 现场考察
1.7.1 集合时间: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前往。
1.7.2 集合地点: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前往。
1.8 费用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根据工程项目类别或复杂程度确定工作量,取定相应的工程复杂系数、难度系数和附加系数,如精装修、弱电智能化、园林绿化等专项工程设计工作应分列,单独计算设计费。
1.8.1
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282.89万元(已下浮20%),按本项目工程费11863万元为暂定基数,计算基本设计收费为353.61万元×专业调整系数暂定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暂定1.0×附加调整系数暂定1.0×(1-20%)282.89万元,其中含投标经济补偿费10万元。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设计费计费额暂定为经招标人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最终设计费计费额以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结算价之和为计算基数,结算以招标人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
本项目补偿费从中标单位的设计费中扣除,中标单位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含税金等),其中设计费10万元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3万元;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2万元,给予评审排序第4名的投标人1.5万元;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5名和第6名的投标人0.75万元;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释]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查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和工程复杂程度表。
1.8.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80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注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方案设计阶段的比例。设计费浮动幅度上下浮动不超过20%,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
1.9 工期
1.9.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10 其他事项
1.10.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是。
1.10.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10.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投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自行购买。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10.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10.5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10.6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投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电话:020-87253248
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21号
1.10.7本公告在广州网站及其他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媒体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发改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文本为准。
1.11 招标人
1.11.1名称: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1.11.2邮政编码、地址:510000 广州市先烈东路121号
1.11.3电话(手机)号码:020-87253248
1.11.4传真号码: 020-87253248
1.11.5电子邮箱:/
1.12 招标代理机构
1.12.1名称: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公司
1.12.2邮政编码、地址:510013、广州市流花路85号
1.12.3电话(手机)号码: 020-86673560
1.12.4传真号码: 020-86687589
1.12.5电子邮箱:gdsjlzb@163.com
1.13 交易服务机构
1.13.1名称: 广州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
1.13.2邮政编码、地址: 510730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1.13.3电话(手机)号码: 020-82086706
1.13.4传真号码:/
1.13.5网址:http://www.gzzb.gd.cn
1.14 招标管理机构
1.14.1名称: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1.14.2邮政编码、地址: 510730 广州市萝岗区行政中心凯达楼B栋五楼B516室
1.14.3电话(手机)号码: 020-82116676 82111971
1.14.4传真号码:/
1.14.5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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