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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东平大桥亮化工程(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市禅城区东平大桥亮化工程(二次招标)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禅发改投【2013】64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佛山市禅城区东平大桥亮化工程(二次招标)
   工程地点:佛山市禅城区东平大桥
2、项目概况:本工程为佛山市禅城区东平大桥亮化工程(二次招标)。工程投资规模约:259.28万元。主要设计标准:本工程亮化设计照度标准采用《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要求,设计区域所属E4区,平均照度值为2001x,平均亮度为50cd/M2;照明设计分别采用4种灯具进行亮化效果照明,在桥上拱形安装点状LED勾勒出轮廓、桥侧与桥墩均匀安装LED投光灯;桥底均匀安装投光灯洗亮桥底;亮化控制系统采用远程PC照明场景(节能)控制系统。
   3、招标范围及内容:本工程主要采用LED灯对东平大桥桥体进行照明亮化,突显桥体特有风格。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4、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40日历天。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中标人在施工期间必须配合招标人,如招标人有需要停工或开工,中标人必须执行。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已按规定完成年检,满足以下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1、资质要求:须具备以下①~②资质条件之一:
①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②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且在2012年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年度综合考评必须为C级或以上(注:于2013年新取得《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的投标人不受此考限制);
4、业绩要求:
2010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曾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的夜景或亮化或城市照明工程不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
5、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一级)【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B证。项目负责人应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且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未因有在建项目而被锁定的人员中选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权利;不允许同一时间在佛山市参加两个或以上项目的投标;并提供近半年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本单位的有效社保证明。
投标及报名授权委托代理人均需为本单位的员工,需提供本人近半年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本单位的有效社保证明,及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6、信誉要求: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投标资格或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内在广东省内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问题而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或通报批评的不良记录;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权利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消投标资格、尚在佛山市其他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等状况;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交通运输局印发的“关于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投标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需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证明材料(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公司所在地检察机关或建设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特别提示:根据广东省治工办的意见,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或取消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是在处罚期内,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7、财务要求:投标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附2010年~2012年近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最少应包括资产负债、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8、广东省外的企业需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或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打印件(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并获得通过。
9、其它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投标报名的投标人的投标。
(3)提供的LED产品必须在广东省LED标杆体系推荐产品目录(室外照明SY201210)中选取。
  四.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9  月  26  日至2013年  10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凭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到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3楼)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营业执照所在地的基本账户的开户证明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6)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7)授权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并提供本人近半年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本单位的有效社保证明及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2、投标人凭报名回执、证书原件(第1款规定)及一份加盖公章的A4复印件(证书资料与报名资料相同)于招标公告的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琼花剧院西侧)】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手续并领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757822986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以电子版形式向各投标人提供。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会时间:另行通知。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5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本工程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业绩、人员等其它需要公示的材料将在佛山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示三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六街6号
联 系 人:陈 工
电    话:07578202555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邮 政  编 码:528000
联   系   人:许 工
电        话:0757-82298632    传    真:0757-81854265
监督单位:佛山市禅城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757-82200871                          
                  
                                 2013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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