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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铁路局空调机组及控制柜加装改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上铁物招(2013)-171号

  招标编码: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上海

  招标代理:-

  招标人:上海铁路局物资采购办公室

  公告内容

  上海铁路局物资采购办公室(下简称路局采购办),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述设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

  ㈠项目名称:上海铁路局空调机组及控制柜加装改造

  ㈡项目编号:上铁物招(2013)-171号

  ㈢项目主要内容:

  标段 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一 空调机组 KLD-29 台 50

  二 空调机组 KLD-9 台 7

  空调机组 KLD-35 台 4

  空调机组 KLD-40 台 36

  三 空调控制柜 KLC40﹙2﹚-1T1 套 30

  空调控制柜 KLC40﹙2﹚-1T2 套 3

  四 空调控制柜 KLC9﹙2﹚-1T1 套 7

  空调控制柜 KLC29﹙2﹚-1T2 套 25

  空调控制柜 KLC35﹙2﹚-1T1 套 4

  ㈣主要技术、质量要求:

  I/II.标空调机组符合铁路客车空调机组(TB/T1804-2009)相关技术标准:

  1.空调机组在风沙、雨淋、日晒、大气腐蚀等自然条件及列车运用时,应能正常工作;

  2.空调机组应能在车辆运行时的振动、冲击等条件下正常工作;

  3.空调机组应在主回路为三相电源380V±10%、50Hz±2%;控制回路为单相电源220V±10%、 50Hz±2%条件下正常工作;

  4.空调机组须有可靠的排水结构,在运用中凝结水及雨水不应吹入或渗漏到车厢内;

  5.空调机组的带电部件对地、对于非带电的金属部件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M Ω;

  6.空调机组应能承受电气强度试验、历时1min,不应击穿或闪络;

  7.空调机组的安全性能和防火要求应符合GB 4706.32-1996和TB/T3138-2006的规定;

  8.空调机组使用的制冷剂应符合GB/T 7373-2006的规定;

  9.风机应符合JB/T 10562-2006、JB/T 10563-2006 的规定,在额定工况下,其功率因数应大于0.50;

  10.电机应符合GB 755-2000的规定;

  11.蒸发器、冷凝器、管道和阀类等应能在制冷剂、冷冻机油及其混合物的作用下正常工作,压力容器应符合有关压力容器标准的规定;

  12.防风、防水密封垫及减振器应符合有关技术要求;

  13.壳体应平整,不应有裂纹、划痕等缺陷;

  14.隔热层应具有阻燃性,不浸水性、无毒性,符合TB/T3138-2006的规定,隔热层应粘贴牢固、平整,满足防结露的基本要求,不应有冷桥;

  15.非金属材料应符合TB/T3138-2006的规定;

  16.接线及线号标记应符合TB/T1759-2003的规定;

  17.电气控制系统及接插件应符合有关技术条件的规定。

  18.空调机组内部制冷系统各部件走向要清晰,结构简单,便于日后维修。

  III/IV.标空调控制柜加改符合铁路客车空调控制柜(TB/T 2557-2006)相关技术标准:

  1.AC380V集中供电,控制一台或两台空调机组;

  2.电气元器件及仪表等,安装应牢固,布置应整齐、美观,便于观察、安装和检修,并贴有与图样相 符的明显、清晰、牢固的代号标识

  3.控制柜的设计应满足检修上的可接近性;

  4.控制柜在TB/T 3058—2002规定的1类A级冲击、振动条件下,应能正常使用、无损坏;

  5.电气元器件的选用应符合TB/T 3021—2001的规定;

  6.控制柜柜体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控制柜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GB4208规定的IP21;

  7.活动门的开启度应不小于85°,转动应灵活;开启后应能定位;开启过程中连接线不应与其他电 器件相碰;

  8.控制柜内外表面应做防腐处理,其装饰面应平整、牢固、光滑、色泽均匀;

  9.控制柜内可接触的金属裸露外壳应采取接地保护措施,箱体与车体钢结构应有可靠的电气连 接,并采取防锈蚀措施;

  10.控制柜的配线布线应符合TB/T 1759—2003的规定;

  11.在正常工作条件下,电气设备的游离气体和电火花不应影响设备正常工作和危及人身安全;

  12.元器件应符合电气防火性能要求。非金属材料的选用应符合TB/T 2702—1996的规定;

  13.电气设备的最小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TB/T 1333.1—2002的规定,其污染等级为PD3。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性质的生产制造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

  2.投标设备具备原铁道部行政许可认证或通过CRDCC认证证书等要求的生产资质;

  3.设备人须取得有效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必须具有连续生产经营、良好售后服务的能力,投标设备必须铁路具备良好使用实例,近3年内无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应(投标书中必须提供所完成业绩的合同、验收证明和用户报告等证明文件);

  5.投标人产品无专利权纠纷或其他法律纠纷;

  6.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

  7.必须在上海铁路局物资采购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11月13日至2013年11月17日(国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上海市天目中路181号621室(上海铁路局物资采购办公室)。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最新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商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6.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可带U盘拷贝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投标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项目的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招标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六、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招标文件指定时间。

  2.开标时间:招标文件指定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评审地点:上海市天目东路206号三楼会议室。

  八、采购人和招标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铁路局物资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1224728 传真:021-51221718

  十、招标机构:上海铁路局物资采购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天目中路181号621室

  邮编:200071

  联系电话:021-51224728 传真:021-5122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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