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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宁县城中村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肃宁县城中村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已由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肃发改投资【2021】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肃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肃宁县肃宁镇人民政府代建),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肃宁县肃宁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本标段为肃宁县城中村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二标段,包括东关道路给排水工程、苗街道路及排水工程、寨南道路给排水工程;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4个标段;

  2.2招标范围:2.3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各潜在投标人可就本次招标四个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6-23 09:00至2021-06-2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7-14 14: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7月14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本次招标不强制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自愿递交纸质文件的,请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并且保证纸质投标文件与递交的数据电子文件相一致,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存档使用。5.2开标地点:肃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5投标人可自主选择是否现场参与开标。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肃宁县肃宁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肃宁县肃宁镇德善街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丰收路122号泽润大厦1201室

  邮编:无邮编:无

  联系人:田雅辉联系人:王聪华

  电话:0317-5183007电话:15512795796

  传真:无传真:无

  电子邮件:无电子邮件:无

  网址:无网址:无

  开户银行:无开户银行:无

  账号:无账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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