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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照明监控中心业务用房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道路照明监控中心业务用房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常熟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常行审投备(2021220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路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常熟市恒翔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现委托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道路照明监控中心业务用房项目(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金达路、龙腾路交叉口,8-2地块

  2.1.2建设规模:新建建筑面积约498.7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260.19万元。

  2.1.4工期要求:20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月26日,竣工日期:2024年8月17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桩基、土建、防水、涂料、水电、消防、室外配套、商品砼、预拌砂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投标人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无犯罪行为记录;

  (4)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绿化资质除外)。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指投标人拟派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时承接过单项合同的工程造价在208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有效期为: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三年内有效。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0108日08时30分2024011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http://218.4.45.172:8086/dlrk/019003/019003002/changshu.html)。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19日上午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一般说明

  9.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均以“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9.3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9.4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CA:0512-52822187

  9.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9.6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7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万元(当年度最新公布的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房建总承包类)为A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综合考评等级(房建总承包类)为B的投标人减半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或支票或保函(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以上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只须任选其中一种递交。

  9.8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

  9.9 道路照明监控中心业务用房项目: 新建建筑面积498.7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498.7平方米,最高檐高12.15米,最大单跨跨度9.5米,最高地上2层,框架结构。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熟市恒翔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常熟市藕渠家园四楼

  联系人:周天一

  电话:0512-52985307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常熟市九里大街5号三楼

  联系人:严艳

  电话:0512-52808031

  11.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01月08日至2024年01月15日。

  12.友情提示

  12.1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市分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驱动、招投标工具更新升级的通知》。

  12.2本工程为不见面开标,常熟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下载网址:

  http://218.4.45.172:8086/cssfzx/032004/csCity_moreinfo.html

  12.3本项目通过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二期)平台进行业务流程,详见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二期)试运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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