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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中央空调系统维修保养项目采购信息招标公告

  采购计划编号:201312C00012110C0071

  采购品目: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空调、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

  受采购人委托,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就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中央空调系统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中央空调系统维修保养项目(项目编号:DLGPC-2013-67)

  二、项目内容:

  中央空调系统维修保养项目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为有合法经营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供应商。具体要求如下(下列资质需在有效期内):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 、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法人代表盖章的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受委托人的有效授权委托书 ;(须含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提供承担已完成的成功维保案例1个以上(含1个),需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复印件或用户出具的成功履约的相关证明材料。并针对招标项目提出本方的维保方案,标准可高于招标方所提出的技术需求。

  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售价:2013年12月13日至2013年12月18日每日9:30-11:30,14:00-1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311室(东丽区先锋路13号)。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84375906

  购买标书时仔细阅读相关要求,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

  (一)投标保证金2000元(转账支票或电汇);

  (二)购买招标文件无需携带资质文件。资质后审,投标时请各投标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质资料,否则后果自负。

  注:如因故退出投标的报名供应商需在开标前两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逾期者投标保证金将一年后退还。

  六、投标踏勘现场时间、地点:2013年12月19日上午9:30在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三楼会议室集合(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13号)。

  联系电话:84376988 联系人:郝先生。

  七、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2013年12月20日下午13:30在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四楼会议室。

  八、集中采购机构: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东丽区先锋路13号)。

  邮政编码:300300

  网 址: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区县级采购信息” 栏

  联系电话:022-84376988

  传 真:022-84376988

  联 系 人:郝先生

  采购单位: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集中采购机构: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3 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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