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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看守所数字智能监控系统二次采购公告

  范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公告

  范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就范县看守所数字智能监控系统项目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供货、安装、调试、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FZGK(2014)002号

  二、招标内容:数字智能监控系统

  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节假日除外):2014年2月10日----2014年2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四、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范县财政局办公后楼三楼政府采购中心。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3月4日上午9:00点。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开标地点:2014年3月4日上午9: 00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

  七、注意事项: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1000 万)人民币;2、投标人必须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而且拥有安全技术防范一级资质和公安监管场所施工单位资格证(省厅指定25家);3、投标人承诺所投产品能够与省市平台联网并实现无缝对接,否则不允许报名;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财会制度;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得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8、需提供招标产品技术要求的设备生产厂家授权原件;9、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一套,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八、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交纳20000元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交采购中心。未收到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属于无效投标,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投标,保证金一概不予退还;如果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投标,必须在投标时间前一日,书面通知范县政府采购中心,否则,保证金一概不予退还。评议后未成交的无息退还,中标方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按规定补齐,所供产品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九、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十、联系人:刘海勇 张同锁 联系电话:0393-5267979

  范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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