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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市电子警察及信号灯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zjcg2014-028 号

    枝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枝江市公安局(采购人)的委托,就枝江市电子警察及信号灯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选择合适建设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枝江市电子警察及信号灯建设项目。

    2 、项目地点:(1)电子警察及交通信号灯系统:友谊大道与南岗路十字路口、江汉大道与东湖大道十字路口、迎宾大道与金山大道十字路口、七星大道与公园路十字路口、安福寺镇(325省道与安董路)十字路口;(2)黄闪警示灯:东湖大道与金山大道丁字路口、东湖大道与双寿路桥路丁字路口、318国道七星台集镇十字路口。

    3 、项目概况:对上述路口电子警察及信号灯进行建设,主要内容为相关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具体货物清单及参数等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2 、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湖北省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证(C类或以上)或省级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贰级或以上);

    3 、电子警察系统主要设备必须具有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信号灯产品具有公安部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信号灯、信号机检测合格报告或信号灯行业抽检合格的检测报告;

    4 、具备核心产品(存储、服务器、信号灯、电子警察产品)原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和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

    5 、具有同类项目经验;具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企业财务状况良好;遵纪守法。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材料

    1 、报名时间:2014年3月13日-2014年3月19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报名地点在枝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处(湖北省枝江市迎宾大道8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七楼702室)。

    2 、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交人民币4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无效),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进账到枝江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账户名:枝江市综合招投标中心 账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枝江支行 账号:100710056600010002),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3 、报名实行不记名制。供应商报名时须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相关资质证件、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密封送交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处,密封袋上不允许有任何显示与报名人身份相关的信息。

    4 、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资格后审不合格投标供应商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投标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己负责。

    5 、本项目开标将于2014年4月8日上午9:00在枝江市政务服务中心七楼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

四、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

    2014 年3月13日开始发放招标文件。实地领取招标文件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地点在枝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处(湖北省枝江市迎宾大道8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七楼702室)。

五、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发柱(采购人)18972593659 胡晓清(报名)18671601435

    李柏清(财务)13114459510 0717-4501187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枝江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及业主单位所在地等同步发布。

枝江 市 公 安 局

枝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四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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