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建设行业信息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建筑电气>>招标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新基北路照明箱变工程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广东省

  佛山市顺德区新基北路照明箱变工程

  GA-20140722029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市顺德区新基北路照明箱变工程已由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顺规资【2012】63号、顺规资【2012】30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100(万元),工期:60日历天(天)。

  本工程以新基北路路灯照明为主,于新基北路新建1座地埋式箱变SB11-M.D160kVA。本工程10KV电源点引自大东线顺合收费站直线9#塔,沿线规划新基北路西侧人非混行道敷设电缆,接入新建景观地埋式箱变。主要内容为箱变部分的高压电缆敷设、地埋式箱变-灯箱式开关柜成套安装及箱变基础、接地网、电缆保护管、顶管及电缆井砌筑、土方挖运、配电调试等工程。

  本次招标范围为新建箱变工程施工及其他相关工作,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图纸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类五级及其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2)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 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具备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1.4 须已通过2014年佛山供电局B类生产项目合格承包商审查备案(相关企业名录见佛供电生[2014]4号)。

  3.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6 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被责令停业;(2)没有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3.1.7 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时就有关证件和资料提供相应原件以备核查,投标单位应予以积极配合,否则招标人不再核查其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4.1 本项目采用同步资格审查,即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4.2 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3 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07月23日 至2014年07月29日,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报名。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报名需提交资料:

  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报名不需要提交资料。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07月23日 至2014年07月29日,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缴费回单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领取招标文件。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6.2 招标文件收费标准:

  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以现金方式存入以下账户,投标人凭缴款回单到交易中心窗口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金沙支行;户名:张 浩;账户:6228481453391942513。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08月12日 上午09:30 ,地点为: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担保

  8.1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20000元。

  8.2 投标担保的形式:工程保证金托管专用账户。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dggzy.cn/)上发布。

  10.其他

  10.1 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经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后,统一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dggzy.cn)的“网上答疑和补充通知”栏目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 投标人收标时凭与招标文件一同发出的投标邀请函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函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0.3 本项目招标过程不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中标人在办理项目报建时,向招标人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名单,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2年内不得参加顺德区工程投标的处罚。

  10.4 在收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员必须到达收标室,投标人的投标员必须采取指纹签到,不接受未采集指纹的投标员签到及其提交的投标文件。未采集指纹信息的投标员,须在开标前办理指纹采集{详见《关于在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中加强信息化管理的通知》(顺建函[2011]150号)}。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核对的,招标人将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0.5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顺德区市政行业建工管理的规定,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已注册的二级或以上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广东省外注册的必须为已注册的一级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

  (2)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通过安全生产考核并具有考试合格证号;

  (3)必须在佛山市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审查过程中若发现其在相关系统中未登记或已被锁定,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权利。

  10.6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0757-22836807

  传  真:0757-2283698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邮  编:528300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 浩

  电  话:0757-26389373、82300711

  传  真:0757-26389373、82300711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华辉大厦2304

  邮  编:528303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0757-22836711

  2014年07月22日




品牌推荐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