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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新厂区烟叶仓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新厂区烟叶仓库建设项目已由中国烟草总公司以中烟办[2012]21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安防监控、综合布线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新厂区烟叶仓库建设项目安防监控、综合布线系统工程。

  2.2建设地点:长春市自由大路8999号长春卷烟厂院内。

  2.3建设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5800万元人民币,建筑面积约1.9万㎡。

  2.4计划工期:2014年9月19日至2014年12月18日,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新厂区烟叶仓库建设项目安防监控、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包括但不局限于:主要组成装置和元器件采购、集成、权威机构的试验与测试、运输及交货、培训、安装、与其他系统的接口配合、现场试验、测试、系统联调、验收、质量保证期缺陷责任的弥补、维护和保养等售后服务。

  2.6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安防工程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1、2012、2013)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企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15日至2014年8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30 分至11 时30 分,下午13 时至 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是2014年 9 月 10 日 11 时 00 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贰万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吉林大路1099号

  联系人:任瑞军

  电话:0431-8910760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咸枫、张媛

  电话:0431-87644668、8799028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招投标管理处

  201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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