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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南通高新区科技之窗室外照明设计及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南通高新区科技之窗室外照明设计与施工工程已经南通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建设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设计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一、工程名称:南通高新区科技之窗室外照明设计及施工工程

  二、南通高新区科技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项目位于南通高新区鹏程路以南,世纪大道以西。

  (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为315818平方米,整个室外照明工程(建筑夜景照明和室外景观照明)投资估算2500万人民币。

  (3)、设计工期:中标后20日历天内提交符合该项目要求及相应规范的设计文件。

  (4)、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使用要求。

  (5)、本工程先进行设计招标评标决定设计单位后再进行施工评标,即统一发布招标公告、统一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设计和施工资质。第一阶段进行设计招标,入围的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投标,建设单位择优确定设计中标人,由中标单位修改完善施工图。建设单位在完成图纸报审、清单编制和标底预审后,进行第二阶段施工招标,入围的单位进行施工投标(招标人视情况淘汰设计投标技术标得分最低的一家单位),建设单位择优确定施工中标人。若设计中标单位和施工中标单位为同一家单位,所有投标单位必须在报名时书面承诺不提出任何异议(见附件2)。

  (6)、招标范围:科技之窗项目建筑夜景照明和室外景观照明。

  四、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报名的业绩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同时具有照明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一级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条件:设计负责人具有中国照明学会(CIES)认证的高级照明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机电工程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投标申请人业绩、信誉:近三年内(从2011年1月1日开始至今,以竣工或交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企业具有至少一个单项工程合同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照明工程业绩(必须为办公、商业、科技园等夜景照明业绩,不含城市道路照明等功能照明业绩),信誉良好,工程质量达合格标准以上;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设计负责人具有类似设计业绩,近三年内(自2011 年1月1 日以来,以竣工或交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具有一个合同金额80万元以上照明工程设计业绩。施工负责人近三年内(自2011 年1月1 日以来,以竣工或交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规模室外照明工程,工程质量达合格标准以上。

  以上投标人、设计和施工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和合同款发票齐全为准。

  五、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虽有在建工程但项目已近尾声,具有发包人同意参加投标的证明;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设计、施工企业,均可对本项目参加报名,若报名单位超过9家,招标人择优选择9家单位入围。

  六、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9日上午9:00-11:00;报名地点:南通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通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

  七、报名时所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包括: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设计与施工负责人资质证书及职称证书;项目组各类人员的技术构成;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和施工负责人业绩情况(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和合同款发票齐全为准)。报名同时须提供原件核对,投标报名单位须确保已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不得隐瞒,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特别提示:1、资格预审材料须装订成册且清楚标注页码(第几页共几页),招标人不接受活页装或无明确页码标示的资格预审材料 。

  2 、资格预审材料封面或扉页请注明设计、施工负责人手机号码、授权委托人手机、邮箱、传真号。

  八、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综合因素评标,见附件1。

  九、本项投标保证金设计为人民币2万元(银行汇票,不计息)(提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中标公示后退还。施工项目投标保证金待定。

  十、资格预审:

  (1)资格预审资料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过时概不受理。

  (2) 资格预审在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监督下进行。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通高新区科技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自行招标

  地 址: 南通市通州区行政中心6号楼203室

  联 系 人: 邢先生

  电 话: 0513-86549246

  传 真: 0513-86028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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